嚴防“文具刺客”!北京市要求文具銷售明碼標價,嚴禁低價誘騙高價結算
央廣網北京8月31日消息 針對開學季備受關注的文具亂標價問題,各地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正出手整治。據“北京市場監(jiān)管”微信公眾號,為維護文具銷售市場價格秩序,規(guī)范有關經營者的價格行為, 北京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發(fā)布《關于規(guī)范本市文具銷售經營者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》(下稱《告誡書》)。
《告誡書》要求,經營者應堅持依法合規(guī)誠信經營。嚴格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》《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(guī)定》等規(guī)定,依法合規(guī)經營、誠信經營、公平競爭,加強價格自律,切實履行社會責任,建立和完善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和糾錯機制,及時妥善處理價格糾紛。
《告誡書》強調,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(guī)定。文具銷售經營者在銷售文具過程中,應當依法標示商品的品名、價格和計價單位,做到真實準確、貨簽對位、標識醒目。同一品牌或種類的商品因特征不同而實行不同價格的,應當針對不同的價格分別標示品名。商品的價格發(fā)生變動時,要及時調整。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。經營者通過網絡等方式銷售商品的,應當通過網絡頁面,以文字、圖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。
同時,《告誡書》指出,經營者要主動防止價格欺詐行為。文具銷售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,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。經營者應當對照《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(guī)定》及時、全面自查。銷售文具時進行價格比較的,標明的被比較價格信息應當真實準確。嚴禁銷售文具時使用欺騙性、誤導性的語言、文字、數字、圖片或者視頻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。嚴禁以低價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,以高價進行結算。
北京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提醒各文具銷售經營者對照上述要求,及時開展自查自糾。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將緊盯群眾投訴舉報,加大執(zhí)法檢查力度,嚴厲打擊各類價格違法行為。對經提醒告誡仍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,依法從嚴查處。對性質嚴重、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,依法曝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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